全国首届电梯维修工职业技能竞赛 

   竞 赛 规 则

1、本届竞赛决赛由企事业、学校单位组队参加,每队领队1 人,选手2 人,竞赛按规定设有个人和团体优胜奖项。

2、本届竞赛决赛考核项目设定为: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技术答辩三个项目。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参加决赛设置的所有项目比赛。选手的竞赛综合成绩为操作技能、理论知识和技术答辩3 项竞赛考核的成绩相加总和,三项成绩在竞赛综合成绩所占权重分别为:55%25%20%

3、决赛的操作技能竞赛时间为50分钟,操作技能竞赛的设备、工具恢复初始状态时间为20分钟,由专人负责。理论考试时间为60分钟。技术答辩时间为10分钟。

4、理论知识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的形式进行。题型为单选、多选

和判断题,计算机随机抽取,交卷后计算机即显示分数。

5、操作技能竞赛的场次、赛位由领队(选手)赛前抽签确定,同一场次参赛选手根据赛前抽签结果顺序进入赛位,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竞赛项目。

6、选手参加操作技能竞赛要持有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由两名裁判员共同执裁评判,成绩方为有效。

7、操作技能考核所用竞赛设备,为大赛组委会指定的设备,组委会按规定时间给参赛选手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

8、操作技能竞赛连续进行,竞赛过程中,选手休息、如厕时间均计入比赛时间内。

9、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选手进行竞赛设备的检测调试、排除故障以及完成规定的设备操作动作中,如遇到不能独立完成的操作,可提出请裁判员协助。

10、操作技能竞赛得分中有安全操作的分数,选手参加操作技能竞赛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竞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11、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由于操作失误而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造成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将被终止比赛。

12、选手提前结束操作技能竞赛时,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开始和结束时间由裁判员记录,选手在竞赛时间截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3、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选手要以简练的文字在答题卡相应栏目中填写发现的故障现象、排除的故障点和排除方法。竞赛结束后选手须完成现场清洁整理工作,经裁判员确认并在竞赛答题卡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4、对操作技能竞赛时存在的争议,可先由裁判员与选手协商处理,协商无效提交现场副裁判长、裁判长做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服裁决而终止竞赛的,按弃权论。

15、选手参加技术答辩的前后顺序及题目由选手赛前抽签确定。

16、竞赛全程对督导、裁判、观摩人员视频直播,并留存视频或音频记录。

17、竞赛期间裁判均由具备机械行业高级考评员资质的特检机构等第三方的专家担任,并经过赛前培训认证,取得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

18、如现场出现有争议问题未果,可在赛后四小时内申请仲裁。

19、竞赛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